服務條款

生效日期:2026 年 3 月 5 日

本條款適用於 Handoo Studio | 函度設計(以下簡稱「乙方」)與委託客戶(以下簡稱「甲方」)之間的所有專案委託。 委託本工作室進行設計開發,即視為您已閱讀並同意本條款之所有內容。

01. 專案定義與變更機制

1.1 服務範圍:乙方的服務內容以雙方最終確認之「報價單 (Quotation)」或「功能規格書 (Spec)」所載明之項目為準。任何未列於上述文件之功能、頁面、設計或第三方串接,均視為「新增需求」。

1.2 需求變更 (Change Request):若甲方於專案執行期間提出超出原報價範圍之新增需求,乙方有權暫停當前進度,並針對新增項目另行報價與評估工時。雙方需簽署「追加報價單」後,始進行新增項目之開發。

1.3 修改規範:除非另有書面約定,本專案包含 2 次 完整的設計校稿與修改機會。超過次數之修改,或於「設計定稿」後要求之結構性更動,乙方將以時薪制(每小時 NT$ 2,500)收取額外費用。

02. 付款條件與時程

  • 開工日定義:專案製作時程將自乙方「收到首期訂金(第一期款)」且「取得甲方提供之完整圖文素材」之次日起算。
  • 付款階段:專案採分期付款制,實際期數與比例以雙方最終確認之報價單為準。預設規範如下:

    A. LITE 方案(兩期制):
    (1) 第一期款(訂金):總金額 50%,簽約後支付。
    (2) 第二期款(尾款):總金額 50%,網站上線驗收後支付。

    B. PRO / ELITE 方案(三期制):
    (1) 第一期款(訂金):總金額 40%,簽約後支付。
    (2) 第二期款(設計款):總金額 30%,視覺設計定稿後支付。
    (3) 第三期款(尾款):總金額 30%,網站上線驗收後支付。

  • 停工條款:若甲方未於請款單開立後 7 日內支付款項,乙方有權暫停所有工作進度,直至款項結清。因延遲付款導致的專案延宕,其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 遲延利息與違約金避免重複請求:若款項逾期超過 30 日未支付,乙方得依我國民法第203條及第233條規定,針對未付金額加收年利率 5% 之遲延利息。若因同一延遲事由,雙方已另按契約或其他書面協議約定專屬違約金者,為免雙重懲罰,乙方不得就同一標的重複請求遲延利息,雙方同意以約定之違約金或實際損害賠償額度為優先適用基準。

03. 驗收與保固

3.1 驗收依據 (Acceptance Criteria)

雙方以最終確認之「功能規格書 (Spec)」及附錄之「驗收測試清單 (Acceptance Test Plan)」為驗收基準。驗收測試清單應明確列出各功能之測試步驟、預期結果、支援之瀏覽器/裝置及缺陷等級(Blocker / Critical / Major / Minor)。

3.2 自動驗收流程 (Auto-Acceptance)

乙方交付測試站連結並附上驗收測試清單後,甲方應於 14 個工作日內完成測試並提出書面異議清單(需含復現步驟)。甲方得以書面申請延長測試(需載明延長理由)。若甲方逾期未回覆,乙方得發出「正式驗收提醒通知」;發送後 5 個工作天仍無書面異議者,視為驗收合格。若甲方明確以 Email 或系統記錄證明曾公開上線並開始商業營運,亦視為驗收合格(但不包括因甲方錯誤操作或誤載測試環境之情形)。

3.3 保固期 (Warranty)

自網站正式上線起算,乙方提供 30 天 之免費保固期,範圍僅限「程式錯誤(Bug)」之修復。若因甲方自行修改程式碼、第三方外掛更新或伺服器環境變更導致之異常,不在此保固範圍內,需另行報價維修。

04. 智慧財產權與授權

  • A. 客製化交付物 (Deliverables) 之權利歸屬:於甲方付清所有專案款項後,本專案為甲方客製化產出之「視覺設計資產 (UI/UX)」、「前台客製化介面原始碼」及「文案內容」,其著作財產權歸屬於甲方。
  • B. 底層元件與授權 (License):乙方保留通用/可重複使用元件(如 Next.js 核心架構、特定 Framer Motion 物理動效模組及 API 串接等)之著作財產權;乙方授予甲方非專屬、不可移轉、不可轉售、永久且僅限於本專案指定之單一網域(包含預設 staging 與 production 子域)的使用授權。甲方有權為維護目的,授予其委任之第三方有限且受監控之存取權。
  • B.1 原始碼買斷或第三方託管 (Source Code Escrow):若甲方需取得底層代碼之專屬所有權或要求原始碼第三方託管,雙方得另行簽訂買斷或託管協議,並約定價金、託管條件與解封條件 (Release Conditions)。
  • C. 開源元件與第三方授權:專案中若使用開源函式庫(如 Tailwind CSS, React 等),其版權受各自所屬之開源授權條款(如 MIT, GPL)規範。若涉及需付費之第三方商業素材或軟體服務(SaaS),其授權取得與保管責任由甲方負擔,乙方僅負技術整合責任。

05. 保密條款

雙方同意對於在合作期間知悉之對方商業機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營運數據、技術架構、未公開之行銷計畫), 應負嚴格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洩漏予任何第三方,或用於本專案以外之用途。此保密義務於合約終止後 3 年內仍有效力。

06. 合約終止與清算

若因不可抗力以外之因素導致合約提前終止,雙方同意依以下公平結算原則辦理:

6.1 若甲方(客戶)單方終止

若甲方單方終止,雙方應依已完成之工作項目、可驗證交付物與實際發生成本(含人時、第三方授權費等)進行清算;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得共同委請第三方會計師或仲裁機構評估已完成成本,並以其評估為清算依據。已付訂金於清算後如有溢繳,乙方應無息退還甲方;若有不足,甲方應補足差額。

6.2 若乙方(Handoo)單方終止

乙方若因自身因素單方終止專案,需無息退還甲方已支付但尚未執行對應項目之款項,並應於終止日起 7 個工作天內,將目前已完成之設計與程式碼工作檔案完整交付予甲方,以保障甲方之商業權益不受損害。

07. 免責聲明與賠償上限

賠償責任上限:除乙方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乙方對於可歸責於本案而導致之直接損失,其賠償總額不超過本專案甲方實際已支付之總金額。對於任何間接損失(包含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喪失、預期利潤損失、商譽受損或資料流失),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惟若甲方具備受保護之消費者身分且本項約定依法被認定為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第三方服務與不可抗力:針對專案所依賴之第三方雲端代管服務(如 Vercel、AWS 等)、網域註冊商異常或遭受不可抗力之惡意網路攻擊,乙方承諾盡合理之技術注意義務(如協助檢修與系統復原),但不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廠商之瑕疵擔保與連帶賠償責任。此外,若因甲方交付不實資料、侵權素材或違法內容所生之法律責任與損害,乙方不負任何連帶免責或分擔義務。

08.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均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處理。若產生爭議,雙方同意秉持誠信原則協商;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以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09. 契約效力與消費者保護

本條款之各項約定,若因法律規定或法院判決致使部分條款無效者,不影響其他條款之獨立效力。本工作室之服務主要針對 B2B(企業對企業)之商業客戶,然若甲方屬我國《消費者保護法》所定義之「一般消費者」,且本條款之特定約定有違反該法強制規定或顯失公平之情形,雙方同意優先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之相關規範,以保障甲方之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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